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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拐卖儿童案开审 一个儿童被卖1.5万到1.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2:49 东方网

东方网10月27日消息: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拐卖儿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赵章琴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这一案件拉开了长汀审理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26”特大拐卖儿童系列案的帷幕。

经公安机关侦查,自2001年8月以来,这个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中,由云南省盐津县的胡德海等人以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价格负责“收购”男婴,并雇请刘泽艳、赵章琴等20多名云
南籍妇女负责抱送男婴到长汀,然后由长汀籍的林玉娣、赖惠仁等人负责联系买主,分别以1.5万元和1.8万元不等的价格将男婴贩卖到福建的长汀、连城、三明以及江西、重庆等地。

据查,这个集“收购”、接送、贩卖一条龙的拐卖婴儿犯罪团伙,作案50多起。据记者了解,移送法院的其它相关案件正在加紧审理中。

 
 
 
作者:选稿:王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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