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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检察院全省开先河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5:05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迩王斗天通讯员廖海生)盐田区检察院日前召开首届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会,来自不同行业的3名人民监督员对盐田区院拟撤案的1宗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进行监督。这也是广东省检察机关首宗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职务犯罪案件。

  人民监督员评议意见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马某受贿事实存在,但是数额较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性小,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根据《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可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最后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侦查部门对案件作撤案处理。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迩王斗天通讯员廖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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