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夫妇横穿车道被撞1死1伤 惨祸引出法律空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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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6: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一对盲人夫妇违章横穿车行道时,不幸被汽车撞翻,酿成一死一伤的惨祸!盲人是否应和正常人一样承担事故责任?这起少见的盲人车祸闯出了一块法律空白,因为新实施的《道法》并无明确规定。昨日,痛失盲妻的盲人游先生强烈呼吁:《道法》应减轻盲人责任!惨祸盲人夫妇过街一死一伤 昨日下午,双目失明的游先生向记者回忆了那场卷走他盲人爱妻的车祸:去年11月
去年年底,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认为游夫妇横过车行道,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我是盲人,尽管违了章,但和正常人相比,责任应适当减轻。”游不服,申请重新认定。今年2月,交警部门将双方责任划分为“同等责任”。游再次申请重新认定,最终交警维持了同等责任的认定。 经咨询,游先生得知,以往的《道条》以及新实施的《道法》对残疾人的违章违法行为没有减轻的规定。无奈,游将肇事司机告到锦江法院,诉请只负次要责任并索赔妻子的死亡赔偿金及他的残疾赔偿金等共23万余元。法院是否会采纳他的意见,游称自己“心中没底”,因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尴尬,游呼吁新《道法》应考虑减轻和他一样的残疾人在事故中的责任。专家:闯出法律空白 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伍长康。伍称,就交通事故而言,以前的《道条》和新实施的《道法》都没有明确规定盲人的事故责任应当减轻。“这应该是一块法律空白。”不过,法院在判案时可以结合《道法》及《残疾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考虑。锦法 本报记者黄庆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