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机动车要承担无责任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9:1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靖)机动车和骑自行车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责任全部在骑车人和行人,机动车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么?昨天法院判决的两起案子,给了我们肯定的答案。

  昨天上午宣武法院判的一起案子是:一辆直行自行车,撞上了右转弯的机动车左后部,骑车人负全部责任,但宣武法院一审判决,司机张先生应给付骑车人刘女士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1000多元。

  同在昨天上午,门头沟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案子:在事故中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司机赵某,要求被撞伤妇女返还垫付的医疗费1万余元,结果赵某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我做错什么了?保险我也上了,事故又不是我造成的,而且事故发生后该做的我都做了:主动报警,及时抢救伤者并垫付了医疗费。结果损失却是我承担!这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司机赵某听到法院的判决后,一脸无辜地说。

  今年6月2日早晨,赵某驾驶小货车途经门头沟区北涧沟村口时,遇岳某骑自行车由北向东左转弯。自行车撞在正常行驶的货车右后侧倒地,骑车人岳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赵某停下车,报警后将受伤的岳某送往门头沟区医院抢救,随后又转入解放军总医院、航天中心医院进一步住院治疗。治疗中,赵某先后共垫付医疗费10669.78元。

  6月11日,门头沟交巡支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骑车人岳某违反交通规则,应对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

  赵某为小货车购买了5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所以,当他拿到事故认定书后,先后两次找保险公司要求理赔,都被保险公司拒绝。原因是他在事故中不承担任何责任,依据保险合同,不予理赔。赵某只好找到骑车人岳某,要求她返还自己垫付的医疗费1万余元,遭到岳某的拒绝。无奈之下,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岳某返还医疗费。

  法庭上,岳某及其代理律师认为,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并不具有一致性。虽然司机赵某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依据新交法的规定,机动车一方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在未超出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的情况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由于目前保险法规相对滞后,司机赵某也许根本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记者了解到,尽管最新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了发生类似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先予赔付”的条款,但如果《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迟迟不出台的话,这一条款的可操作性将大打折扣。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纯情刀郎
情人、冲动的惩罚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雅韵国粹
水墨精华国粹雅韵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