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三轮车全是“黑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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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9:30 沈阳晚报 | ||||||||||
残联:“残疾人车”只做代步工具据沈阳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代步车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行。必须肢体有残疾,自身要有驾驶技术。但“残疾人车”只能用作代步工具,不能从事营运。而在记者的调查中发现,目前沈阳市从事这种运营的车主几乎全为健全人。 交通局:“三轮车”营运全为“黑车”记者从沈阳市交通局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沈阳市没有批准过一辆可以用来营运的残疾人代步车。也就是说,现在市民们在城市中所看到的用来载客营运的“三轮车”全为“黑车”,这种营运的行为属于违法营运。 执法队:“黑三轮”扰乱运输市场沈阳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的负责人说,“三轮车”的存在,制约了城市公交、出租车的发展,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制约了城市公交的良性发展,因大量偷逃税费造成了运输业的不平等竞争。记者电话:8166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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