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款问题两亲家闹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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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1:0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杨某和张某是亲家,却因3万元借款问题坐在了原、被告席上。近日,顺义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决被告张某给付杨某人民币3万元,于2004年12月31日前执行。 原告杨某与被告张某是亲家关系,张某分别于2001年9月26日、2001年11月23日向杨某借款3万元,并立据。后经杨某多次催要,张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归还。无奈之下,杨某将自己的亲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
顺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债务应当及时清偿,故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王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