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夫妻三上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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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1:32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离了婚还住在一块儿,进进出出天天被动碰面,实在尴尬。广州海珠区的刘娴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因双方都不愿放弃原共有房屋,被法院判决两人各用一半。 事情听起来就很别扭,可法院判决却没有偏离法律的轨道。尽管刘女士与前夫三上公堂,但还得面对共处一室的尴尬。
作者:黄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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