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抢女司机屡教不改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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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2:2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廊坊电(记者程建辉;通讯员严晓东)两度入狱仍不思悔改,年仅23岁的廊坊市人刘佳在出狱102天后又实施抢劫作案,目标只盯女司机,在1个月内连续作案13起。日前,廊坊市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案犯刘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3年9月14日起至10月14日1个月的时间里,刘佳在廊坊市区内以女出租车司机为抢劫对象,共作案13起,劫得赃款赃物总价值1万余元。2003年10月28日,刘佳在租车后又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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