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婴儿离奇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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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2:39 时代商报 | ||||||||
1999年9月8日至10月6日间,何丽霞与丈夫为领养仅10天的弃婴高兴在3家保险公司重复6次投保以死亡责任为主的人身保险。保险金额累计30万元。签下最后一单保险合同的第四天,气温骤降,未满周岁的小高兴先被何丽霞和她的小婶抱着要上兰山公园,因天气阴冷,被下索道站的工作人员劝阻。然后,她们又带孩子来到雁滩公园,小高兴在人工湖上的游船上落水而亡。据何的小婶讲,在船上,她感觉小高兴要尿尿,就在船边给她把尿,不料,小高兴小腿一蹬,她一下失了手,小高兴掉进了湖里。当天,何丽霞由于感到肚子疼没有坐船。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何氏夫妇据此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但遭到3家保险公司拒绝。保险公司认为,高兴之死十分离奇,何氏夫妇的行为有悖常理,不符合逻辑,并就此向兰州市公安局举报,请求立案侦查。同时,3家保险公司联合召开记者招待会,向新闻界通报情况,还邀请省妇联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法律界人士列席会议。至此,有关弃婴高兴之死的消息才为大众知晓。2001年4月,兰州城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何氏夫妇与3家保险公司所签合同无效,保险公司退还何氏夫妇保费。 涉嫌谋害亲夫 谁也没有料到,一波刚平,一波又起———2003年12月5日,高彦明在家中身亡。据知情人透露,12月4日晚,何、高发生冲突,次日凌晨高死在家中。案发后何曾向警方报案,称丈夫高彦明自杀,但警方从高的后背发现刀伤,因而确认不是自杀,而是他杀,何成疑凶,随后何被逮捕。何当日即被警方控制,她称高系自杀身亡,但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和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尸检鉴定结论为他杀,警方排除了第三人进入现场作案的可能,何成头号疑凶。 在此之后,又曾因证据不足,该案被有关部门退回补充侦查。何丽霞在今年夏天曾提出作精神病鉴定申请,但未被允许。 公婆索赔40余万 今日,公诉机关将以何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高彦明的父母将提出45万元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其中包括2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