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逃票被列车员赶下 为报复搬来石头放铁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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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2:39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全锋) 没买票想混上火车,后被列车员赶下来,一男子心生怨气,为报复竟将十几块石头放在铁轨上,意图让火车脱轨,所幸最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昨日,记者从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获悉,该男子被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一男子往铁轨上放石头
今年5月19日下午6时,在广州火车站北头的铁路干线上,养路工人冯某正沿着铁轨巡视,突然见到远处一男子站到铁轨上,冯某正要喝斥要其离开,却发现该男子转身走出铁轨到旁边并弯下身子,似乎在捡什么东西,随后又走上铁轨并弯下腰。冯某见状非常纳闷,遂向该男子走过去。但还没等冯某走近就吓了一跳,原来该男子正在往铁轨上放石头,其身前身后的铁轨上已经有大大小小好几堆石头,且看情形还在不停地搬拿石头。 冯某马上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在原地监视该男子。几分钟后,几名铁路警察赶在现场,将往铁轨上搬石头的男子抓个正着。 没票被赶下车起报复心 经审查,该男子名为席建波,是湖南省东安县人。在询问其作案的动机时,席建波的话让警察既感好笑又后怕。原来,今年初时,席建波从家乡到广州找工作,因文凭较低,几个月下来工作没找着,身上带的钱却几乎花个精光,只好决定返回家乡。事发当天,席建波没买车票便混进广州火车站的站台,趁着人多拥挤,跟在其他旅客的身后挤上了火车,正当他庆幸不已时,被眼尖的列车员发现,转身将其揪住并赶下了火车。席建波窝着一肚子火,于是想到了报复,便窜到铁路上,实施前述的报复行为。 造成列车运行危险判3年 今年8月16日,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席建波向广铁法院提起公诉。根据席建波在法庭上的供述,当时放石头在铁轨上确实是想让火车脱轨,但天不遂其愿,火车过了一辆又一辆,却没有任何的事故发生。而事后据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处出具的材料显示,席建波放的石头非常不利于行车安全,虽然有些小点的石头已被火车碾碎,但他的这一行为很可能会使车轮轮缘爬上铁轨导致火车脱轨,造成事故。 据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席建波的行为足以使火车发生颠覆、毁坏的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遂对其判刑3年。 法官说法 涉及危害公共安全 未造成后果也判刑 为什么没有造成事故也要判刑?针对此案,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全锋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刑法117条和119条的规定,往火车铁轨上乱放石头的,不管有没有实际造成列车颠覆、毁坏的危险,都要负刑事责任,具体刑罚上3年以下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是实际造成了火车颠覆的危险,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法律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这种行为涉及到公共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无法估量的严重后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