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两岁女童要挟女友露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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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3:5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邛法本报记者陈娟李显兵与女友梁碧兰吵架后,梁碧兰赌气离开。李显兵遂绑架梁碧兰姑姑的女儿,以此要挟女友回到自己身边。记者昨日从邛崃市法院获悉,李显兵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而,李显兵却想不通,自己并没有勒索钱财,仅想以此唤回女友,这样也算绑架?
今年6月的一天,李显兵与梁碧兰发生口角后,梁碧兰离他而去,不知去向。李显兵在多方寻找其下落无果之后,怀疑梁碧兰的姑姑梁可知道其下落,于是他产生了绑架梁可两岁大的女儿月月(化名),以此要挟梁可说出梁碧兰下落的念头。 6月10日上午7时,李显兵从肖某处借来一部手机,作为绑架月月后联系梁可的工具。之后,李显兵来到梁可家,从其丈夫口中得知梁可外出办事去了,月月由其侄女梁玲照看,便于上午11时来到梁玲家中,以带月月去打预防针为借口,骗得梁玲信任后,将月月带走。下午2时,李显兵将月月带到其表姐家藏匿。 梁玲发现被骗后,多次打电话要求李显兵将孩子送回来,但李显兵要其转告梁可,让梁可与自己联系,并要求梁可立即找到梁碧兰,以此作为交换月月的条件,同时约梁可于次日到大塘镇“摆”一下,“否则后果自负”。11日上午9时,梁可向警方报案。当日下午4时,民警在蒲江县大塘镇将李显兵抓获,并解救出月月。 面对检方指控其犯有绑架罪,李显兵有异议。他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是绑架,自己并没有骗走、虐待伤害小孩,而是带小孩去耍;也没有威胁、要挟的言行,没有向梁可要钱,而是想找到女友。 但检方指控认为,李显兵骗走女童将其藏匿作为人质,并以此作为实现其非正当要求的条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审理,邛崃市法院判决李显兵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