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杀前夫女子落泪听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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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4:06 新京报 | ||||||||
“女子不堪打骂锤杀前夫”追踪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昨日,瘦弱的房山区女子王雪英在一中院的法庭上泪流满面。因为不堪虐待,她对前夫痛下杀手。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
34岁的王雪英1993年10月与刘某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生有两个女儿。丈夫一心想有个儿子,开始对她谩骂与殴打,两人去年9月离婚。今年6月18日下午5时,再一次遭到毒打的王雪英抡起锤子,朝着在床上睡觉的刘某某后脑部连砸了三四下致其死亡,然后投案自首。 合议庭考虑到被害人在案件的起因上具有重大过错,其行为成了王雪英犯罪的诱因。同时考虑到王雪英在作案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属于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对王雪英进行了从轻处罚。 宣判后,王雪英流着泪对记者说,她没想到法院会对她从轻处罚,现在她只希望大女儿能够好好学习,带好年幼的妹妹。《新京报》新闻热线:010-96096333页面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