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与理发店同在一个屋檐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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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4:3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潘鹞摄影李祥云)公厕本应作为市民方便的公用设施受到保护,可临江西路锦江大桥桥头一家公厕却有部分挪作它用,开了一家发廊。昨日,感到纳闷不解的附近居民向本报反映了这一稀奇事。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幢正门标着公厕牌子的建筑物,仍照常对市民开放,可右侧一10余平方米的房间竟打通了外墙,开起了迎来送往的理发店。通过与该店唐老板交谈得知,这间房从前是作为环卫工人休息室使用的。自去年出租开店以来,开始是间杂货铺,后来转做水果店。年初他和家里人从德阳来成都后,又从别人手中转租而来开了理发店,每月房租800元。当被问及是否知道公用设施不能挪作它用时,唐老板一脸雾水,摇摇头称不知道。 记者随后将此事向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及武侯区行政执法局城管四处作了反映,他们得知事情后高度重视。城管四处刘处长讲,公用设施挪作商用是本市已明文规定禁止的。据估计,该设施可能系原街道办修建后,未对市容管理局作移交而留下的。但不管其来源如何,这种做法已经违规,他们将迅速对理发店进行清查,还环卫工人一个休息的空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