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不屑平起平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5:10 重庆晚报 | ||||||||
云阳在全市率先推行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规定:民告官,行政首长必须出庭(见今日本报10版)。此举反映出的意义,无疑是积极的。但是,该制度出台背景中的几个“不”,却不得不发人深思。 文中说,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多数行政首长不能接受民告官的事实,不屑与老百姓平起平坐打官司,更害怕官司败诉后对政府威信有影响,因此不愿出庭应诉……
在此,笔者要问:如果不能接受民告官的事实,那么就不妨想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试想,如果不是执法者的问题,有几个老百姓敢“胳膊拧大腿”、无事生非把你告上法庭? 声言败诉后害怕政府威信受损而不愿出庭,实则反映出的是政府官员的底气不足和不愿担责的勇气。说白了,是这些官员害怕丢了自己当官的“脸”。同时,还反映出一些行政首长对法律的藐视,认为自己是一方之长,我不到庭也不敢把我怎样。 其实,政府官员也非圣贤。错了,就要有勇气承担责任;即使被“冤枉”,也正好通过严肃的司法审判还你清白。 冉树林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