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仲裁驶入“快车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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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5:27 深圳商报 | ||||||||
深圳劳动仲裁驶入“快车道” 劳动仲裁两个月内结案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徐恬特约通讯员米国琛)深圳在全国率先实行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改革后,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结案时间从原来最长9个月缩短到2个月。这是记者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华福周、广东省副省长谢强华、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出席会议。 六成案件调解解决 深圳的劳动争议案件占全国总量的10%,而且每年还在不断增加。据介绍,劳动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简单或通过协商就可解决的案件,因此,处理好纠纷的调解就成为了劳动争议案件“提速”的重要途径。我市在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改革中加大调解力度,在立案和开庭审理前均先行调解,尽量引导当事人双方自主、理性、平和地达成协议。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成立以来,60%的案件通过调解解决了,今年上半年就有1700多宗劳动纠纷通过案外调解得以解决。 所有案件两个月内解决 以前审理一宗劳动争议案件最长达9个月,如今所有案件均在两个月内得到解决,深圳已连续两年实现基本无积案目标。 我市改革劳动仲裁程序:一是被诉人答辩期前置,简易调解与被诉人答辩同时进行,避免案件处理时间拖长;二是收集证据材料前置,在被诉人答辩期内收集证据材料,缩短审理期收集证据时间;三是庭前实现证据交换和质证,缩短庭审时间;四是审理庭对案件开庭审理后,一般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写出裁决书。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徐恬特约通讯员米国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