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照判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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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6:2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 谢军 刘延珉)江苏来青打工的顾新基在安装塔吊过程中从12米高的塔吊掉下,摔成一级伤残,其所在的公司却以没有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近日,市中院终审判决:支持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 2002年4月5日,正在即墨一工地安装塔吊的顾新基从12米高的塔机上掉下来,造成颈椎骨折并截瘫,住院一年多先后花去了9万多元。2003年11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顾新
四方区仲裁委刘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于昨天受理了顾新基的劳动仲裁申请,并将于11月17日开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