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日起卷烟须明码标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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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6:53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陈兆平)昨日记者获悉,从11月1日起,全省卷烟市场将明码标价。据悉,此举意在制止卷烟高价出售或低价倾销,维护广大卷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如果你发现没有明码标价的店铺,或者高价销售卷烟的店铺,可以拨打省物价局设立的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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