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全面清查救护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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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6:53 杭州日报 | ||||||||
精神病防治站副站长被免职 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救护车竟搞起了非法营运(杭州日报日前曾做报道)。昨天在“12345”召集的督察会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临安市运管部门对临安市精神病防治站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在这一事件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防治站副站长被免职。
9月24日杭州日报“12345特别报道”《救护车怎么成了非法营运车》见报后,引起了临安有关部门的重视。临安市运管所立即暂扣浙AB5425救护车,并由临安市市长公开电话牵头,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调查此事。 临安市运管所初步认定,这辆救护车涉嫌非法营运,在没有道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非法营运。运管所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对防治站作出没收非法所得2.5万元、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原防治站站长、现任副站长黄某,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该事件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经临安市卫生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黄某副站长职务并通报批评,对现任站长虞某进行通报批评。临安市市长公开电话也表示,对另一当事人司机罗某将作出相应处理。 个人出资、单位挂靠,这辆特殊的浙AB5425救护车何去何从?省交警总队同意在不改变座位和内部设施的情况下,允许办理转移过户,由防治站过户到个人。但过户后这辆车拆除警灯警报和红十字标志,只能用于自备车,不能用于营运。 与此同时,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临安市卫生局专门下发通知,对系统内救护车进行全面清理。经摸底调查,上报救护车45辆,挂靠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救护车5辆,除浙AB5425救护车外,其余四辆是民营医院和诊所出资购买。对此,卫生局要求5辆挂靠车辆全部与原单位脱离,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记者张向瑜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