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储户状告银行遭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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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7:19 华商晨报 | ||||||||
晨报辽阳讯(记者 黄乃彬 通讯员 侯黎明)储户认为银行未能及时给其银行卡挂失,造成卡内的钱被盗走,于是将银行告上法庭。 去年9月26日上午10时30分许,董某来到辽阳市商业银行某支行某储蓄所,称其持有的在该支行另一储蓄所办理的新兴卡丢失,欲挂失,但却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或新兴卡账号,储蓄所工作人员让其到开户储蓄所办理。
董某于当日11时51分赶到开户储蓄所办理挂失手续,工作人员查询发现,该卡中的存款已在此期间被人取走4000元。董某遂将辽阳市商业银行某支行某储蓄所告上法庭。 近日,辽阳市文圣区法院审理认为,董某到第一家储蓄所办理挂失时,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故该支行储蓄所未予办理并告知其到开户储蓄所申请,此举并无不当,故驳回董某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