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上街发代金券持券埋单时才知被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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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7:2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记者 刘洋 市民郭某近日反映:友谊路上一家火锅店,从开业至今,一直是消费满100元赠20元代金券。前几天,他突然在街上看见这家店的服务员正在向行人发放代金券,5元面值的代金券4张在一起,用钉书钉钉成一叠,送给行人。郭某拿到了两叠共40元,觉得“捡”了大便宜。
随后,郭请亲朋前去消费,餐后结账共消费156元,郭拿出40元代金券和116元现金一同付款,不料被告知,赠送的代金券只能是满100元用20元,郭的40元代金券只能用20元。郭支付了136元现金后,询问,消费满100元了,是不是还赠代金券,收银员告诉他,“该赠的20元代金券已经提前给您了,您这次消费已经用掉了。”郭觉得自己真是让人给“涮”了,敢情这街上“捡”来的代金券是自己花钱买的呀。 记者就此事向道里消协咨询,接电话的人士认为:火锅店先行赠送代金券,诱导消费者前去消费,并为代金券“埋单”的做法,属欺诈行为,“被涮”的消费者应到消协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