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个公道真是太难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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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7:51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看到本报关于“医疗事故鉴定人为何不出庭”的连续报道后,六合区的一位患者昨天给本报打来电话,讲述了他的遭遇。 “听了我说的,你们就会知道讨个公道真是太难了。”他说。 杜冷丁难缓术后疼痛
今年61岁的王富强(化名)是六合区瓜埠镇人。退休前,王富强落下了颈椎毛病,并且日益加重。 2002年4月初,王富强来到J医院,经检查,患有椎体骨质增生、椎间盘突出等疾病。几天后,院方对其手术。术后,王富强的上肢突然疼痛难忍,注射杜冷丁等强镇静剂都难以缓解。后到国内多家大医院求医,但上肢剧烈疼痛症状始终没能治好。原因是J医院在对其手术过程中,碰伤了他的髓管。疼痛使王富强度日如年。由于难以忍受,他的脾气越发暴躁,为此,妻子与他离了婚。J医院的手术,不但给他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还使他的家庭破裂。王富强想想心有不甘,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说法。 鉴定结论差点让他想不开 去年3月,王富强以医疗事故为由,将J医院告上六合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J医院赔偿其医疗费、残疾人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近20万元。 诉讼中,J医院要求对王富强的治疗行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不久,市医学会向法院出具王富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该鉴定认为,J医院对王富强的医疗行为,与其术后疼痛不构成因果关系。据此,J医院在庭审中辩称,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证明,J医院对王富强的手术,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和医疗职责义务。因而,他们没有过错。但对王富强必要而合理的费用,院方答应可以作出相应补偿。 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让王富强心灰意冷。庭审结束不久,疼痛难忍的他就到街上买来各种烟花,准备自制炸药,自爆以求“解脱”。 法官现场监督医疗事故鉴定 办案法官听说王富强对官司失去信心,欲自我了结,随即在分管副院长的带领下,来到王富强家。看到王富强家的墙上写满了“疼”字和一些偏激文字,法官们一边劝王富强相信法律,同时决定派出专车,由办案法官送王富强到北京治病。 到了北京,安排王富强住院后,办案法官开始走访医学专家。北京专家认为,J医院对王富强的治疗“是有问题的”。返回南京后,法官当即根据王富强的要求,又委托省医学会鉴定。为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办案法官在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对此次鉴定过程进行了监督。 不久,省医学会向法院出具了医疗事故鉴定书。该鉴定认为,J医院对王富强的医疗行为与其术后上肢疼痛构成因果关系。据此,法院在进一步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判令J医院赔偿王富强各项损失9.1万余元。 事后,从法院拿到赔偿款的王富强给六合区法院送了面锦旗,感激地说:“如果没有法官参与监督,我的医疗事故也不可能被最终认定,我也不可能活到今天。”南京日报记者殷学兵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