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时间救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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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8:1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目前离商标异议裁定最后期限只剩下一个月零三天了……”我省17处旅游景点被抢注后,引起了长沙市工商局的高度重视。昨日,该局商广处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取得联系,确认商标公告日期和商标异议裁定日期,并就企业在异议期间内如何提出异议作出指导意见。 这17处景点中长沙有8处:岳麓山、大围山、湘江风光带、浏阳河风光带、黄兴路步行
“目前离商标异议裁定最后期限只剩下一个月零三天了。”商广处有关负责人说,目前这些被抢注的商标还在3个月的异议期内,最后异议裁定时限是2004年12月27日,时间紧迫。按照申请注册商标的程序是: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始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长沙市工商局表示,被抢注的企业应尽快提出异议、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弥补。为此,提醒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来研究如何向商标总局提出反对意见并进行陈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增强商标和保护意识,主动申请注册商标而且争创著名、驰名商标。 记者 夏 雨 实习生 刘晓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