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老千抢回赌资 没想犯了抢劫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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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8:35 浙江在线 | ||||||||
早报讯为了讨回一笔赌债,杭州人王群(化名)教训了一下那个黑心的老千,最后居然把自己和朋友都送进了监狱。昨天,江干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群3年有期徒刑,从犯两人分别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今年5月,王群与几名赌友一起赌“小九”,短短几小时,他的6000元赌资就全部落入了绍兴人郭某的手中。第二天,心有不甘的王群听别人说,郭某经常在赌博中出老千。他决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的周红飞律师告诉记者,此案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通过暴力手段拿回自己输掉的赌资是否构成抢劫罪;二是王群等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赌博罪。抢劫罪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公私所有的合法财物,但在某些场合对于非法所得财物,如赌资也可成为本罪侵害的对象。按照我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旦这些财产成为赃款,就应当归国家所有。本案中,王群等三人为了抢回赌资,对郭搜身、行凶殴打,强行抢走财物,显然已构成犯罪。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叶贞 本报记者 叶恒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