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制止欠薪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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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8:5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福州市新近出台纠正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措施,要求建筑企业在企业开户银行设立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20%将直接转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由银行负责监管。 据悉,福州将建立建筑业企业工资资金保障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体系。拖欠工资达2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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