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不懂法赔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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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0:0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魏丽娜李士新)因为不懂法,门头沟区雁翅镇付家台村村委会在广播里宣布废除了和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近日,村委会为此事付出了3万元的代价。 1988年11月15日,付家台村村民章某等3人与村委会签订了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下60亩荒地种植果树。由于经营不善,章某等人没有获得太多收益,慢慢地土地就闲置下来。1996年2月,村委会用大喇叭广播宣布和章某的合同作废,将荒地转租给他人。章某等人
2003年6月,章某后悔了,找到村委会称当年承包合同并未终止,要求继续承包。村委会坚决不同意。 近日,雁翅镇司法所对此事进行调解。10月26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村委会收回承包合同的所有文本,双方签字作废;维持村委会与第三方的租赁协议,村委会与章某等人均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阻碍、干扰第三方正常合法经营;村委会补偿章某等人经济损失3万元整,补偿金分3年付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