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坐客车遇车祸孕妇坠胎获3000元精神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0:33 武汉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许五汉)孕妇吴丽南在乘坐客运车时遇交通事故,吴受伤在抢救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影响胎儿生长而被迫引产。吴出院后,向客车司机索赔2万元精神补偿费。26日,云梦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判决客运车司机袁某赔偿吴某精神损失费3000元。

  今年6月30日,被告人袁某驾驶客运车从应城驶往孝感,途中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客车乘客中的原告吴丽南等十余人受伤。经云梦县交警部门认定,客车司机袁某与货车司机负同
等责任。

  吴丽南在此事故中受重伤,在医院进行了开颅血肿清除手术,因吴某怀有身孕,手术所用的麻醉药对胎儿造成影响,不得不进行流产。

  法院认为,原告乘坐客运车受伤,救治中用药对胎儿造成影响,原告为了优生优育选择药流是一种必然,因交通事故实际上给吴某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精神上的痛苦,诉请赔偿抚慰金应予支持,但诉请标准过高。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超俱乐部酝酿大变革
中国国际通讯技术展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南方周末内地创富榜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凤凰卫视中华环姐大赛
高峰那英情感风波
狼的诱惑-终结版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