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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社团”社长社员尽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0:33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一个号称“金陵社团”的恶势力团伙,建帮立规、开设帮派网页、发展会员、打砸抢为害一方。下关警方经过缜密调查,在“雷霆行动”中一举摧毁了该团伙。

  一包烟引出系列敲诈案

  10月20日下午5时许,燕江路15路汽车站旁的一个烟酒店发生纠纷,店铺被砸,店主被
人打伤。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小烟酒店内一片狼藉,所有的柜台被全部砸碎,地上摔着电话、计价器,店主满脸青肿,而对方已经逃离现场。

  受害人反映,下午5点,一名男子来店内买了一包红南京,离开不到5分钟就又带着两人回到店中,称烟是假的,要求店主假一罚十,赔偿200元钱,店主不答应,其中一名光头男子就抄起店内的板凳冲砸,随后扬长而去,在追赶中店主被三人殴打致伤。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这似乎又是一起因纠纷引发的冲突,但是联系以往发生的纠纷,民警发现,起因、手段、嫌疑对象都十分相似,其中必有联系。经过大量调查走访,一个惊人的事实摆在民警面前,燕江路大小数十个烟酒店,基本上都遭遇过类似假烟退还的纠纷,对方都是一群光头的年轻人,言语威胁,持刀恫吓。一些理发店、游戏室也曾经受到类似的敲诈,因为店里损失不大,又担心报警会受到报复,所以店主们都没有报案。

  “金陵社团”浮出水面

  调查不断深入,案件逐渐明朗。民警发现这些敲诈烟酒店的案件与李明、王小鹏、王华林三人有密切联系,三人都是居住金陵小区的本地人,平时和一群光头青年聚在一起,混迹街头。据知情人透露,他们还组织了一个社团,制定了章程,活动十分猖獗。

  案情复杂,形势严峻,下关公安分局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警大队与宝塔桥派出所警力,全力以赴展开工作。

  10月21日晚8时许,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分兵三路,在金陵小区住所和大排档旁将李明、王小鹏、王华林抓获。经过审查,李明交代了10月20日伙同他人敲诈冲砸烟酒店的违法事实,同时也交代了多起类似案件。综合三人的陈述,一个所谓“金陵社团”的组织浮出水面。

  李明、王小鹏、王华林就是该社团的骨干成员,社团社长名叫张正飞,也是金陵小区的住户。

  10月22日凌晨7时民警悄悄包围了张正飞的住处,将其带回派出所。目睹团伙成员一个个束手就擒,张正飞低下了头,开始交代“金陵社团”恶势力团伙的相关情况。

  不满小打小闹成立社团

  张正飞等6人都是金陵小区的住户,从小在一起玩耍,学校毕业后一直无业在家。他们纠集在一起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成为令街坊邻居头疼的“问题人员”。从“问题人员”到混迹街头的“活闹鬼”,6人渐渐不满足于现状。

  2004年1月1日,他们在小区某网吧门前的假山亭子里商议,要“混”出名头,就必须有一个组织。他们的主要活动地点是金陵小区一带,金陵又是南京的代称,“金陵社团”的名称得到一致赞成,并且投票推选了社长、督办、执法。社团成立后又交会费购买了8把砍刀,买了统一的“制服”。

  建立帮派后,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剃光头,刻文身,招摇过市,成为金陵小区一带恶名昭著的混混,人们避之唯恐不及,他们帮人“砍刀子”、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恶行累累。

  制定帮规 统一着装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这个团伙有组织,有计划,团伙成员之间明确等级,建立了六大帮规,设立“家法”。他们规定,社长张正飞负责社团管理,李明负责管账,王小鹏、王华林负责执行帮规;所有发展的会员必须经过最初6人的一致同意;会员每月交20元会费,敲诈勒索的财物由社团统一分配;深蓝色带拉链的运动装是社团服装,外出打架斗殴必须统一着装;必须服从社长管理,不准“打老窝”(私藏钱物),不准出卖兄弟,有行动不得缺席等。对于违反“帮规”的成员,他们采取灌淘米水、打掉牙齿、殴打等措施惩罚。这些都是他们模仿电视里“蛊惑仔”、“红星”、“耀扬”黑社会建立的。

  上网宣传“社团文化”

  据了解,“金陵社团”成立后,已经发展了近20名成员,但是他们并不满足,为了扩大宣传,他们甚至在网上西祠胡同申请了一个版,以“金陵社团”命名,将平时活动的图片上传,介绍团伙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的恶行,鼓吹所谓“社团文化”,梦想通过网络吸引臭味相投者,但是应者寥寥,因为人气不旺最终不了了之。

  目前,团伙主要成员已经被刑事拘留,“金陵社团”就此土崩瓦解。(本文所用人名均为化名)通讯员 宁公宣 金陵晚报记者 王海峰

  “金陵社团”惯用敛财手段

  “撕豁子” 就是在买东西时故意挑刺,然后恐吓敲诈。在烟酒店以买到假烟的名义要求假一罚十,这是该团伙常用的手法。他们在燕江路的大小烟酒店敲诈勒索十余起,屡屡得手,店主因为损失不大,又担心报警后遭到报复,往往忍气吞声,助长了他们的气焰。

  “撑场子” 就是双方争地盘收取场所保护费。2004年八九月间,张正飞带领团伙十多名成员,开着面包车,藏着板斧、砍刀,来到下关、鼓楼、秦淮等区的娱乐场所帮人“砍刀子”争地盘,活动频繁,据团伙成员称,几乎每周都“集中”。

  “收欠账” 就是帮人讨债。2004年9月,王华林等四名团伙成员开一辆面包车来到江心洲,找到一个欠债人,一顿殴打后罩上头套,准备将受害人带往暂住地扣押逼债,途中受害人借口透透气,寻机呼救,被派出所巡逻民警解救,四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拘留。

  “保护费” 为了聚敛团伙“活动经费”,他们将目光投向了洗头房、娱乐场所,2004年9月,他们在燕江路一家洗头房勒索1000元,并以此为标准开始收取洗头房的保护费。2004年暑期,团伙十余人先后三次来到金陵船厂,勒索外来务工人员,要求他们交“保护费”,在被拒绝后大打出手,直到对方支付1000元。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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