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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储值”难储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2:59 新闻晚报

  晚报讯昨日,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返利”实际上是一种赠予性质的奖励,一旦运营商入不敷出,消费者的“投资”不但难以收回,甚至血本无归。

  “只要消费2000元,就可以获得200个点,并可以在未来2年内获得1200元的奖励”———这就是“消费储值”的一个典型游戏规则。从表面上看,“消费储值”的运营模式很简单,即消费者在加盟商处购买运营公司的“消费储值”,根据加盟商确定的计点率获得相应
的积分点数,达到一定积分点数时可获得奖励,而且加盟商还承诺,消费者花出去的钱可以去而复返,可能返还一部分,也可能全部返还,甚至还可能超额返还。

  “消费储值”极易诱发消费者“投资性消费”和“虚构消费”。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

  首先,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要向“消费储值”投资。一旦运营商入不敷出,消费者的“投资”难以收回,甚至血本无归;其次,消费者如果发现有运营商、加盟商利用“消费储值”活动欺骗消费者或借机推销劣质、滞销商品,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向消保委投诉。作者:记者沙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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