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自考作弊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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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我省2004年10月30、31日举行的自学考试,将对违规考生予以处理:对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手机)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予以取消该科目的成绩;对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为此,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特别提醒广大自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据悉,本次考试全市所有考点都将配备“手机探测狗”,对违规使用手机者进行监管,以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林秀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