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受损难告旅行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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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2:17 新闻晨报 | ||||||||
通讯员东亮严剑漪记者戴越庭 晨报讯大年初一赴美的姜律师刚踏上美国的土地,就因护照有问题被美国移民局官员扣押了3小时。归国后,姜律师将办理签证的旅行社告上了法庭。 姜律师的妻子长年在美工作,他也经常赴美与妻子团聚。去年10月,他委托一家旅行
听到此告知,姜律师仍硬着头皮在告知申明书上签了字,但并没有侥幸过关。在机场移民局小房间,姜律师被扣押3个小时,终于博得移民局官员信任,得以享受一次美国非公民待遇,即“全世界美国非公民终生可享受一次持有无效证件通行权”。前提是注销他的赴美签证并罚款195美元。 今年3月,归国的姜律师以旅行社服务不当、不告知签证瑕疵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赔其经济损失4862元,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但旅行社却认为,护照有效期不满180天存在入境风险是经常出国旅游者明知的事项,何况航空公司在其上机前再次提醒了风险,发生的后果当然由他自己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出行时,其护照有效期已不满半年,航空公司在原告出境前告知了签证问题会导致美国当局移民机构的疑问甚至遣返,而原告仍抱着侥幸心理,坚持出行。而此后带来的损失,原告是可以预见的,则过错责任在于原告本人。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对姜律师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