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30岁女子获准可使用亡夫在医院保留精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2:38 新京报 | ||||||||
本报讯 (南方都市报记者曾文琼)广东一30岁女子王霞因输卵管不通,遂和丈夫到医院做试管婴儿,就在医院培植出受精卵胚胎后,丈夫车祸死亡,而卫生部规定在做辅助生殖前,需夫妻双方和医院三方签字,医院因此拒绝为其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近日,卫生部特批可为王霞做试管婴儿。 五年未怀孕王霞和丈夫结婚五年一直都未能怀孕。到医院检查后,王霞才知道自己
此后几年,两夫妇一直省吃俭用,节省每一分钱来准备接受此项技术。当初医院曾经告诉他们,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成功率非常有限,通常只有40%的成功机会。为了能够有一个小孩,夫妻俩还是决定一试,于是她的丈夫随后到医院提取了精子。 丈夫车祸身亡他们终于攒足了钱,并于今年2月在广东妇幼保健院接受了第一次人类辅助生殖。 开始的过程进行得非常顺利。通过服用排卵药,王霞成功排出14个卵子,医院在获取王霞丈夫的精子后,成功培植出14个受精卵胚胎,并将其冷冻起来。 但第一次接受辅助生殖失败了,但她和丈夫没有放弃,准备过两个月再接受一次辅助生殖,5月12日她丈夫因车祸去世。 卫生部规定,在每次做辅助生殖前,需要夫妻双方和医院三方知情签字,还规定不能对单身女性提供这类服务。 在知道王霞丈夫已经无法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保健院告诉王霞:“对不起,我们不能再为你提供这种服务了。这是卫生部的规定,我们要遵守。” 卫生部作特批王霞决定申诉。她把她的理由写成书面材料,送到省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为此专门召开了一次伦理委员会讨论,但结果仍然是不能为她提供生殖技术服务。 遭拒后,她想到了去找省卫生厅。七月中旬的一个上午,王霞早来到了广东省卫生厅。一个月以后,一份以广东省卫生厅的名义提出的请示送到了国家卫生部。 随后,王霞还直接打电话到北京找卫生部。对方告诉她,广东省卫生厅的请示已经接到,目前正在处理,相信很快就有结果,请她耐心等待。王霞仍不敢放松,又把她的材料寄到了国家计生委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 10月13日,卫生部向广东省卫生厅发出批复,称经过专家组的讨论,王霞可以继续接受生殖辅助。《新京报》新闻热线:010-96096333页面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