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光盘遭盗版港商索赔六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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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3:10 法制晚报 | ||||||||
地点:一中院 案情简介:香港某音像公司经授权对周杰伦等4名歌手的音乐专辑《Jay》、《敲敲我的头》等在大陆地区享有专有权。今年3月,该公司在北京某音像店购买到由上海音像公司出版、发行以及由上海两家公司复制的CD光盘4张。港商认为,上述公司的行为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人民币66万元。
作者:冯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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