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云春之子欲到公安部“鸣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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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6:1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剑光)“遇到了这么多律师关心和帮助,我现在思路越来越清晰了。明天我就要去公安部反映情况,为冤死的父亲讨回公道。”昨日,到兰州讨债被警方击毙的姜云春的儿子姜伟在北京打电话说。 姜伟是从兰州回来后于10月22日到达北京的。据了解,这几天他接受了北京一些媒体的采访,也接受了北京一些热心律师的咨询和帮助。但一周下来后姜伟的盘缠很快就要花光
自从9月26日姜云春被兰州警方击毙后,其家属的奔波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姜云春的妻子李粉莲、儿子姜伟先后两次到兰州,要求看现场录像、说明击毙姜云春时的具体情况及法律依据。但兰州市公安局以录像不全为由拒绝了家属的请求,也拒绝说明击毙姜云春前前后后的具体情况,只出具了一份寥寥数语的“姜云春死亡证明”和《关于对姜云春家属请求的答复》。 姜云春的家属认为,兰州警方出具的死亡证明和答复,没有说明姜云春是否以炸药威胁过欠债人,没有说明兰州警方在围困姜云春的8个多小时内做了些什么等等疑问。而对于兰州警方击毙姜云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也被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贾宇教授认为“不足以说明警方行为的合法性”。 目前,兰州警方击毙讨债人姜云春的事件已引起法学界的强烈关注。贾宇教授曾就此案指出:“这是一件人命关天的大事,指挥者又是公安系统比较高层的领导,建议公安部纪检部门派调查组查清真相,给公众一个说法。” 西安男子兰州讨债被警方击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