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枪仍行凶如今判死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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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6:36 华商晨报 | ||||||||||
[事件回放]三次鸣枪·两死两伤 2004年1月30日,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子镇皮台村的吴士付,因故与姐夫李旭华及其几个哥哥产生矛盾,双方发生厮打。 混乱中吴士付用尖刀将李旭华的四哥和三哥先后刺死,同时又将李旭华及其五哥刺伤。 在此期间,于洪区马三家子镇派出所的两名民警竭力对这场恶性殴斗进行制止,并先后三次鸣枪示警,但悲剧还是发生了。 当日,吴士付向公安机关投案。 [公开审理]5个焦点·索赔40万 8月3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控辩双方就五个焦点问题展开激辩:一、吴士付到底是属于故意是伤害,还是故意杀人;二、被害人之死与被告人行为的因果关系;三、一名在场人员的证词是否准确;四、吴士付是否是属于自首;五、事件到底是由谁引起的。此外,被害人及其家属还分别提出了附带民事赔偿,累计40余万。 [一审宣判]判处死刑·赔偿8.8万 经审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吴士付因家庭矛盾不顾在场公安人员的制止,连续持械行凶,其行为已不具备防卫性质,其持凶器扎被害人部位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虽然吴士付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但犯罪后果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吴士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共8.8万余元。宣判后双方均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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