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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杀少女屡作案 流窜两年今被擒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7:32 三秦都市报

  本报宝鸡讯 (记者 袁锋 畅言通讯员易闻)河南释放犯恶习难改,流窜宝鸡又疯狂作案,抢劫、强奸后杀人灭口,在2002年6月份共作案达3起。经过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的不懈努力,日前案件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耿留德在天津作案落入法网后被宝鸡警方押解回宝鸡。

  2002年6月20日凌晨,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接到报案,称渭河公园胜利桥下发生杀人
案。接案后,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宝鸡刑侦技术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赴现场勘察,在胜利桥下发现一具满脸血污的女性尸体,尸体全身多处被锐器刺伤,头部被钝器击打。经调查,被害女子张某(19岁),是某民办院校微机班的学生。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将其列为督办案件,由渭滨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据报案者李某称,19日晚,他与同学张某在渭河公园游玩,因时间太久便睡着了,半夜时突然被惊醒,看见面前站着一名约30岁的男子,还没有明白过来,李某头部就被什么东西猛击了一下,当时就晕过去了。

  由于报案人对事件经过一无所知,案件又是深夜发生,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困难。为了扩大侦查范围,刑警们将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了技术分析,并将分析所得到的结果在公安网上进行了公布,先后多次前往公安部进行DNA比对。今年9月,宝鸡警方获知天津市静海公安分局破获了一起强奸杀人案,渭滨公安分局立刻与静海方面取得了联系,将“6·20”案件的相关资料传真给静海分局,静海警方据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审讯。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耿留德交代了他在宝鸡的作案经过。耿留德,河南周口人,现年35岁,1995年因盗窃被判刑9年,2002年5月提前释放。但耿出狱后恶习难改,重操旧业,并把目光瞄上了热恋中的男女。一路流窜的耿到宝鸡后,迅速将目标锁定在逛公园的年轻情侣身上。6月19日晚,蓄谋已久的耿悄悄地跟踪张某和李某,却被突然惊醒的李某碰个正着,耿操起一块石头砸在其头上,李某当时就晕了过去,随后耿对张某实施了奸淫,事后不顾该女子的哀求,用石头砸向女子头部,并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一顿猛刺,确认女子已经死亡后,耿才逃离了现场。

  犯罪嫌疑人耿留德还交代,在制造了“6·20”杀人案的第二天,他又在宝鸡市渭河老桥头抢劫了一对男女,抢获现金2.4万多元。隔日中午,耿又在宝商桥东侧河滩处瞄上一对正在谈恋爱的男女,将男方赶走后,耿将女方强奸后捅死。但耿后来交代的这两起案件一直都没有接到报案,给警方的侦查带来很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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