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遭丈夫硫酸毁容 不能闭眼睡觉无法用鼻呼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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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7:5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尊敬的《江南时报》领导您好! 我叫俞粉英,今年52岁,家住太仓沙溪镇新北街邮电弄18幢306室,是原在太仓利泰纺织厂工作的职工,现已转退休。 7年前,因婚姻问题,我被丈夫用硫酸毁容,造成面部、双眼、左手灼伤,虽经上海
我被毁容后,在上海瑞金医院住院的医疗费26000多元,当时都是厂里付的,但厂里说,这(被毁容)是人为的,不能报销,所以钱要从工资里扣还。又由于被毁容后我就没有上班,以及女儿还在读书,厂里暂时就没有扣。现在我已经转为退休,厂里开始每月扣去200元,工资还有400元左右,还要交水、电、煤气、电话、看病的费用,生活十分艰苦。我年纪轻的时候患过甲亢,遭毁容后,甲亢又复发,还伴有房颤,心跳160次1分钟,经常要吃药,验一次血都要100多元。所以,我感觉实在不行了才会去医院看病。有时候病的时间长达一个月,吃什么呕什么,最艰难的时候人只有74斤重。有一次邻居叫车把我送到厂里,厂医说我不行了,真的走五六步路我就不行了,坐下就起不来,但总算死里逃生。又有一次,当时家里还没有电话,是邻居老看我家里没有声音,来看我时才发现我已经不行了,送到厂里以后,向厂工会借了100元钱,到太仓医院住了5天,由于钱不够,我只好要求出院。 为了生活和治病,我一直想打工,可由于眼睛和面部的原因,找不到工作,同时医生还对我说,我不能工作,要休息。生活清苦一点没有关系,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只要能闭上眼睛睡觉,呼吸能畅通,就可以了。所以我这次写信求你们,就是希望能得到社会的救助和关怀。 请救救我吧! 求助人 俞粉英 2004年10月27日 昨天,本报苏州分部收到了这封来自太仓的求助信,几乎所有读过信的人员都被求助者不幸的遭遇深深地打动了。本报迅速安排记者约见了求助者,当求助者摘掉眼镜、取下口罩,面目全非的她令记者不忍卒看。 俞粉英对记者哭诉,1997年1月14日晚6:30左右,工作了一天的她从太仓利泰纺织厂下班回家,一名戴着帽子、口罩的男子躲在她必经的树阴下,当她走近时,上前拦住了她。她认出该男子正是她的丈夫张某,但对方不由分说就把装在一个广口瓶里的硫酸泼向了她,她感觉到一阵难以形容的恐怖的痛,她的整个脸都肿胀起来。泼完硫酸,张某就逃走了,她跪在地上求救,有热心的老师傅把她送到厂里,厂里立即派车把她送到上海瑞金医院治疗。经诊断,她被硫酸严重灼伤了面部、鼻子,她的左手也因在护眼时被头上流下来的硫酸烧伤。她的双眼灼伤,结膜水肿,上下眼睑烧伤,睁眼困难。 她的丈夫为何下此毒手?原来,俞粉英与丈夫的婚姻系双方父母之命,而二人互相并无好感,婚后感情一直不和,经常吵闹不断,丈夫根本不管家,且脾气暴躁,动辄还打骂俞粉英。而俞粉英则忍气吞声,独自承担起家庭责任,抚育女儿生活、读书。自1978年结婚到出事后法院判离婚的20多年中,俞粉英无一天不在痛苦之中度过。 忍无可忍之下,俞粉英于1994年上半年提出离婚,丈夫却坚决不同意。1996年7月,俞粉英再次向太仓市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与丈夫分居。为此,张某经常威胁法官说:“如果你们判离婚,出了法院门我就杀了她。”法官不想激化矛盾,就对他们进行劝说。而在俞粉英与张某分居后,张某经常找到俞粉英娘家无理取闹,动辄用砖头砸门窗,使俞家甚至连白天都紧锁大门不敢外出。无奈之下,俞粉英母亲“狠心”地将她赶出家门。 然而,正由于俞粉英第二次提出离婚,张某怀恨在心,乃至丧心病狂地做出了灭绝人性的举动。虽然最终他被判处了死缓,然而给俞粉英留下的,却是无尽的痛苦。 但身体的痛苦、心灵的创伤都没能使俞粉英失去希望,她渴望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尽管这个朴素的愿望实现起来异常的艰难,但俞粉英却坚信,她可以,总有一天,她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因为人与人之间不是孤立的,社会不是冷酷的,社会上有许多富有爱心的人,只要他们片缕的阳光汇聚起来,就能照亮她灰暗的世界;只要他们点滴的爱心汇聚起来,就一定能够救她于水火之间。 对此,本报记者也深信不疑,因为,长期贴近人民群众的采访生活使我们体会到,好人是永远占绝对多数的,只要我们做出我们自己力所能及无悔无愧的事情,世界就一定会美好起来。 本报爱心热线:0512-67272500 独家采写记者 顾耀峰 南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