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长泼硫酸伤害省卫生厅副厅长案昨审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1:12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孙英明)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省卫生厅一副厅长被硫酸报复伤害一案进行了审理,法庭将对3名被告人择期宣判。 市检察院起诉书称,被告人王峰(省卫生厅副处长)因工作问题对某领导心怀不满,于是想报复。今年2月,被告人刘春林来石家庄给亲友看病找王峰帮忙,期间,王峰告诉刘春林在省卫生厅内有人与自己“过不去”,要刘春林找人报复。后王峰多次给刘春林打电话,
后刘春林找到被告人张永立,张永立答应帮忙。6月11日下午,刘春林伙同张永立开车来到石家庄,当晚二人到该领导的住处伺机作案未果。6月14日,刘春林、张永立再次来到石家庄伺机作案。21时15分左右,该领导乘车进院后,拿钥匙打开单元门准备进去时,张永立用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溶液从其身后往身上泼洒,致其重伤。庭审后,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