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考勤”侵犯个人隐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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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07:18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姜秋玉)用手指头“签到”的考勤方式现身沈城,从下周一开始,沈阳市某学校的教师在上班考勤时开始“尝鲜”了。 校方:此法是防教师“作弊” 昨日,记者在该校收发室里看到了指纹考勤仪,它的外形有些像普通电话,和电脑相
谈及采用这种“前卫”考勤方式的初衷,该校人事部门一位姓刘的女士告诉记者,这是为了更有效地对教职员工进行日常管理。 她介绍说,该学校一共有300多名教师,每天上班都要签到,人多的时候,收发室几平方米大的地方全都挤满了人,非常麻烦,并且有人也会“浑水摸鱼”,代替别人签到。 而应用指纹考勤就非常方便,到学校以后,教师只要在指纹仪上轻轻一按就可,并且人的指纹是惟一的,个别教师就没有了作弊的可能。 教师:此方式侵犯隐私权 对此种新的考勤方式,教职员工的反应却很大。“指纹只有在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下才应用,怎么可以随便提供给单位?如果有人把这些指纹资料拿去用作他用,那可如何是好?”该校部分教师对指纹考勤这种方法并不赞同,他们认为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教师的隐私。 那么指纹是否属于隐私呢?对此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选择何种考勤方式劳动法没有规定,因此劳动部门没有权限受理此类投诉;而沈阳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也表示,对于市场出现较多的指纹考勤仪,目前为止没有相应的管理方式出台,只有当利用指纹涉及到犯罪时公安机关才能介入。 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弘表示,现行的法律对指纹是否属于隐私并没有明确规定,因为指纹考勤毕竟是一种新生事物。他认为,指纹和身份证的作用是一样的,都是身份识别的一种象征,而学校里的员工学校都熟识了,学校没有必要使用指纹来识别教师身份。(奖励线索提供者王先生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