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次强奸 9岁幼女禽兽“伯伯”昨日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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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10:44 每日新报 | ||||||||
宫伟邵淑娥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邵淑娥】一外地男子借口替被害人家干活或串门,趁被害人夫妻不在或者将其支出,在短短几个月内,先后13次将被害人年仅9岁的女儿奸淫。昨日,这名作恶多端的外地男子被本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系外地来津打工人员,在本市某建筑工地打工,其间,与在此打工的被害人相识。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经常到被害人家中串门,被害人年仅9岁的女儿称呼疑犯“伯伯”。2004年夏天,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到被害人家中帮助干活,被害人年仅9岁的女儿莎莎(化名)找孙某某要钱,孙给莎莎10元钱后觉得很不“划算”,竟在厢房将莎莎强奸。此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利用莎莎父母不在家或者有意将其父母支开后家中无人之机,先后在被害人家的厢房、正房、厕所等处11次将莎莎奸淫。2004年 10月17日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又窜至被害人家中,对莎莎再次进行奸淫时被莎莎母亲发现,孙某某于两天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