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件假金制品骗走17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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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1:03 新京报 | ||||||||
被告否认犯罪,法院以诈骗罪判处14年徒刑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通讯员李思) 一名男子前日被朝阳法院判处14年的有期徒刑。去年他用金元宝作担保,换得抵押款170多万元。后来,金元宝被证实不含金。
这名叫张碧坤的福建男子还有一个“陈龙发”的名字。去年4月,他就用陈龙发的名字,在朝阳区广东人黄某的办公室内,以“承包工程缺少资金需要融资”为由,用97个金佛像、金元宝、金狮子及金麒麟等物作担保,换得黄某的105万元。 去年9月,张碧坤又以同样手段在海淀区清河大桥路边,用221个金佛像、金元宝等物换得北京人贾某70万元。后证明这些所谓的金制品均不含金。 去年9月,张碧坤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同时起获假金制品327件、赃款36万余元。 在法庭上,张碧坤当庭否认犯罪,称其没有实施诈骗行为。 但是,法院审理认为,张碧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昨日,记者获悉,张碧坤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新京报》新闻热线:010-96096333页面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