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 强奸少女竟称索要军火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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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5: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因与同事罗涛(化名)在工作上有小摩擦,在一火锅店打工的小艳(化名)将此事告诉自己的朋友冯某,然而小艳想不到的是在冯某找吴某等人教训了罗涛后,她却因拒付吴某“军火费”被其强奸,还被逼写下10000元欠条。近日温江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强奸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提起公诉。 小艳、冯某和罗涛都是温江区一火锅店的服务员,小艳和罗涛经常因为工作发生摩擦
第二天吴某等人找到小艳,声称为帮她教训罗涛开枪用了一颗子弹,要求小艳付给他“军火费”500元,小艳拒绝了。5月26日凌晨,吴某再次要求小艳支付500元“军火费”,小艳再次以没有让对方开枪为由拒付。结果吴某强行将小艳强奸。迫于吴某的淫威,事后小艳并没有报案。 此后,吴某等三人又两次找到小艳,再次索要500元的“军火费”。在遭到拒绝后,吴某等人不仅强行将小艳身上的手机拿走,还强迫小艳写了一张10000元的欠条。小艳向警方报了案。6月5日,吴某的同伙赖某被警方当场挡获。随后警方又将正准备外逃的吴某和另一名同伙胡某抓获,并从吴某身上搜出一支仿64式手枪和尚未用完的子弹1发。陈家荣杨红本报实习记者 周前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