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童工遭遇克扣工钱(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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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5: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我想妈妈!我要回家……”14岁女孩玲玲(化名)要求中途辞工,而老板却要扣除其一半工钱。前日,新都大丰镇甫家村这家牛仔裤作坊因涉嫌雇佣童工和无证经营,受到查处。 玲玲告诉记者,自己今年14岁,遂宁人。9月12日,她在没有告诉妈妈的情况下,经老乡介绍来到这里开始缝制牛仔裤。“我们每天下午3时上班,第二天早上7时下班,一天要工作十几个小时。”在这里,玲玲每天能缝制10条牛仔裤,但受不了这里的工作强度,她向老板提出要离开,但是老板以未做到年底为由要扣她一半的工钱。 前日下午5时20分,大丰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来到该作坊。作坊老板何某否认克扣工钱一说,他称玲玲来的时候自称满了18岁。“你好好看一看,她像18岁的女孩?”工作人员反问。何某又改口称:“是老乡介绍的,我信老乡嘛!” 随后,工作人员命令何某写下用工说明、付清玲玲所有工钱,并要求其将玲玲送回家。据介绍,按照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如果何某在下周一之前不能出示证明玲玲18岁的资料,将被罚款10000元,同时,因无法出示营业执照,大丰工商所扣留了作坊中的所有牛仔裤。昨日,玲玲被送回了遂宁老家,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妈妈。(刘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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