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道禁鸣机动车不许变道 “马路道德”能否扎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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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6:3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昌华)11月1日起,武汉市将严格实施两条“苛刻”的规定:30条主干道禁止鸣笛;除特殊情况外,机动车行驶中不允许变道,违者将被罚款100至200元,另外还要扣分。 近日,楚天都市报公布这两条交管措施后,不少驾驶员来电来信,他们问:是不是管得太严了?一纸规定管不管得住?他们说———
关于禁鸣:行人和自行车乱窜闯红灯、新手挤占车道,不按喇叭憋得慌;再说,喇叭一响稍纵即逝,交警凭什么证据处罚我呢? 关于变道行驶:假如有一车慢如蜗牛,大家都跟着排队,岂不是压瘫了半条马路?交警和电子警察也不能时时刻刻跟着我…… 按老习惯来衡量,这两条规定严得几乎难以遵守,但是,如此规定也有充分的理由。 ———武汉市环保部门介绍,该市70%的交通干道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交通噪声污染在全国位居第三,例如长江二桥引桥每小时发生车辆鸣笛近2000次,平均不到2秒就有一次。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只有武汉未实行全城区禁鸣。 ———武汉市公安交管局透露,今年1至9月,全市因变道超车诱发的交通事故594起,死亡17人,因随意变道引起的交通阻塞甚至治安事件更是层出不穷。 既然如此,不妨换个心态再来看两条规定。 驾驶员按喇叭,往往按了也是白按,按急了还适得其反;关于举证,其它城市已有先例,赋予交警现场指证权,这一做法是否引入武汉,尚未决定。 不能变道是有许多不便,但如果每辆车都你挤我钻,路上就乱了套。相比之下,大家都规规矩矩地排队行驶,开车才爽心悦目。 正如一些驾驶员所说,这两条规定似乎试图提出道德范畴的要求,用法规要求驾驶员具备一定的“马路道德”水准,看似过严,其实未必。 走路时,人怨车,开车时,车怨人,出台这两个规定,正是为了解开这一死结,为“马路道德”立下参考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