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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平险何日能让家长明白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7:27 哈尔滨日报

  文/本报记者戴刚

  学平险让老师成了家长

  近来我市居民吕先生,遇到了一件让他既伤心又烦心的事情。原来,吕先生的女儿是我市一所小学的一年级新生,可是女儿刚上学不久,就出现了持续发烧的症状,到医院一检
查才知道女儿患上了白血病。女儿的病对吕先生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但吕先生很快就想起女儿刚上学时,学校曾让家长交了50元的保险钱。于是吕先生拿着保险费收据找到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女儿的医疗费用,但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原因是保险合同中有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在30天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可学校在收取了学生的保险费后,并没有将合同中的这一条款告诉吕先生。

  无独有偶,近日,当律师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9月份学校开学时,他正在上小学的女儿对他说,学校让学生买保险每人要交50元钱。可是当女儿的保险手册发下来时,李先生看到,保险手册上投保人签名处,竟然签的是女儿老师的名字。被保险人签名处,也是老师代签的。李先生说:根据我国《保险法》第5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认可保险金额并签名的为无效合同。因此李先生认为,女儿保险手册上的投保人签名应该是自己,自己是女儿的合法监护人,被保险人签名处,也应该由自己来代替女儿签字。否则一旦女儿出现重大意外,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将会遇到麻烦。

  记者在我市一名小学生提供的学生平安保险(简称:学平险)保单上看到,保单里的内容包括学生身体状况竟然全由老师代为填写;而保险条款中明确写明了“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父母或监护人作为投保人”,而此时保单上的投保人却成了学生的班主任;以死亡为给付赔偿条件的学平险受益人一栏竟然空着;投保须知回执(代投保单)应由学生家长填写后返回给保险公司,以证明家长同意承保,并表明家长提供的孩子身体状况真实,但这份回执单学校和保险公司并未收回。

  另据记者了解,尽管中国保监会多次发布公告,严令禁止采取任何形式强制投保学平险,学校也表明“投保都是自愿的”,但由于是老师直接向学生收取保费,还没有哪个学生及家长敢违背师命,此时的所谓“自愿”成为了一句空话。

  团险让家长成为局外人

  近日,市民高先生花50元钱,在保险公司为上初三的14岁女儿购买了一份学生综合保障计划保险,根据保单的保险责任规定,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孩子如果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生病住院,将得到保险公司支付的共计5万元的各种医疗费用补偿。虽然每年都按照学校的要求交纳孩子的保险费,但这是高先生第一次自己拿到保险单,以前他并不清楚学校给孩子上的是哪个公司的哪种保险。

  业务员告诉高先生,学生综合保障计划其实就是一种学平险。在仔细阅读条款,又听了业务员的详细讲解后,高先生大觉后悔:其实此前女儿在校外发生的几次磕碰以及一次生病住院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的,只是当时自己并不懂这些,也没有咨询学校孩子的保险都保障什么内容。

  在采访中很多学生家长像高先生一样,只知道每当新学年开始,学生在交学费的同时学校都会收取几十元的学平险保费,至于具体“保”什么,能赔付多少,对投保的公司、产品的保障责任等一无所知。学生家长糊里糊涂购买了学平险,却不知学平险为何物。

  据有关人士介绍,学生平安保险是针对未成年学生的一种低保费、高保障的特殊险种,被保险人只需交纳几十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综合保障额度可高达数万元。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普遍将学平险设计为团险,通过学校来销售。学生家长只有在学生发生意外以后才知道,哪些意外属于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的范围,哪些意外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一位家长说,她的孩子自上幼儿园到现在上小学,每年要交一次保险费,还真不知道保险的内容是什么,学校也从未向家长仔细解释过。还有一位家长说,以前还以为这是学校乱收费呢,并不知道是家长和保险公司双方之间签保险合同。

  学校销售学平险有弊端

  我市保险专业律师李滨指出,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不能代学生投保,由学校直接向学生销售学平险既违法,也存在很多弊端,市场化才是学平险的最佳选择。

  李滨律师说,学平险一直都是保险业界极力推荐的针对学生群体进行销售的险种。该险种具有保费低、保障性强的特点,自开办以来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也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认可。但长期以来,各家保险公司经营的学生平安保险业务在产品设计、操作管理方式上还很不规范,尤其是由学校直接向学生销售保险的做法严重违背了现行保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李滨律师认为,由于学平险采用的是非市场化销售的方式,因而存在如下的一系列问题:

  1)由于保险公司未尽到说明义务,因而学生家长不了解保险条款,不知道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不了解保险公司到底保了哪些险。由此引发的保险纠纷时有发生,导致学生家长对保险产生抵触情绪。

  2)由于学校都是指定一家保险公司,剥夺了投保人的选择权。

  3)一些学校挪用保险费,导致已交保费的学生一旦出险,保险利益得不到保障。黑龙江省富锦市某中学一名学生因病住院,当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说孩子并没有投保。原来学校根本没有将学生交的保费交给保险公司,而挪做了他用,导致孩子交了保费而得不到保障。

  4)保险公司为了达到销售保险的目的,不正常地支付回扣、代理费,甚至会发生对学校进行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这些不正当竞争问题的出现,阻碍了其他保险公司的正当竞争。

  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也不利于学平险的健康发展,只要学平险由学校直接销售,这些问题就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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