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音著权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7:58 杭州日报

  深读指引

  刘德华四天前的这场演唱会对于杭州的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道路,有着不同一般的意义。演出公司为该场演唱会支付了3万元音乐作品使用费。这是杭州到目前为止,第一次收到现场演唱会的音乐作品著作权有偿许可使用费,在整个浙江也是首次。

  焦点·杭州 瞄上现场音乐会

  起初有点错愕但很快想通了

  在杭州,27日的刘德华演唱会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它像背景音乐著作权有偿许可一样,在一些人的愕然间,取消了他们习惯已久的免费餐。

  在刘德华这场演唱会开始的一周前,中国音乐作品著作权协会杭州办事处委托律师吕小伟找到了主办方———省演出公司的老总陆湘汉,与他协商演唱会曲目的使用许可费事宜。陆总用“多少有些错愕”来形容他当时的感觉,“这种情况,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多年下来,杭州举办的各类现场演唱会,也从来没有主办方付过这笔费用。”

  但对于这样的收费,陆总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有时候我们做这行的,也觉得有点奇怪,国家一直宣传保护著作权,但在杭州从来没有人来向我们收费。”

  因为有着法律共识,吕小伟律师和主办方的商谈比较顺利,参考此次巡回演唱会在上海和北京两站支付的著作权使用费4万元,省演出公司爽快地支付了3万元的费用,拿到了中音著协的音乐使用许可证。“我们应该有法必依。而且我们是在杭州第一家为现场演唱会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我很以这个第一为荣。保护词曲作者的权益,也等于保护了我们的演艺行业的良性发展。毕竟法律环境越规范对行业发展越有利,也会换来更好的法律环境为我们服务。我想今后只要是我们主办的类似演唱会,都会去交这个钱。”陆总介绍,因为确定主办这场演唱会时,就已经与香港方面在合同上明确约定:“有关版权、版税根据主办城市具体情况,由主办方自行解决”,因此支付的这笔费用并未与香港方面发生直接的联系。

  前例·四川

  成都盯上“孙燕姿”演出公司最终低头

  与前一段时间不断被提及的营业场所在使用背景音乐时,必须向词曲作者付费一样,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现场演唱会上歌手所表演的音乐作品,也要向著作权人支付费用,以便拥有该作品在演唱会上的表演权。《著作权法》上与此有关的规定包括:第九条第九款“著作权人享有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权利”和第三十六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营业场所背景音乐付费和歌手现场表演付费的区别只在于,前者获得的是音乐作品公开表演权中的机械表演权部分,后者获得的是音乐作品公开表演权中的现场表演权的部分。

  在北京、上海,两三年前就已开始对现场演唱会收取音乐作品使用费。国内不少城市,步伐也在跟上。今年7月,在成都举办的2004孙燕姿演唱会的主办方就因为没有依法交纳音乐作品著作权使用费,几乎被中音著协告上法庭。当时,中音著协四川代表处先后两次向演出承办单位———四川永阳演出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敦促该演出组织单位依法交纳音乐作品使用费。因为中音著协与中国港台地区相关管理机构有协定,凡港台作品在内地演出,他们会收集证据,向主办方收取整场门票收入的7%,而孙燕姿翻唱的《橄榄树》、《我不难过》等歌曲著作权恰恰归中音著协所有。结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中音著协四川代表处于2004年7月3日演出当晚对成都体育中心孙燕姿演出现场做了调查取证,认为孙燕姿成都演唱会的确侵犯了《著作权法》,准备向演出公司提起诉讼。8月24日,该演唱会主办单位———北京时代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法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补交了成都演唱会的音乐作品使用费3万元,了结了这场纠纷。

  说法·提醒

  捍卫知识产权之剑随时可能落到头上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钱永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无论对于营业性场所的背景音乐,还是现场演唱会的音乐采取有偿许可收费,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白,在知识经济背景下,著作权人的权益必须得到保护,也应得到相应的回报,唯此才能使市场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就杭州来看,目前已经收到的营业场所背景音乐使用费和应该收的还有很大差距,但有偿许可的推进过程,就是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过程,随着国际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力度只会越来越大。

  199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以后,1992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该协会是我国依法设立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它管理的部分包括音乐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和录音发行权这些著作权人难以行使的权利,截至目前,受权管理着逾2500万首音乐作品。

  目前在杭州,中音著协办事处只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办法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其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协商不成,权利人完全可以按一定程序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寻找法律途径解决。一旦进入行政投诉或是法律诉讼程序,裁定侵权,侵权方就不仅仅是支付使用费那么简单了,还要承担惩罚性的赔款。

  国外的企业、各类组织也非常注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他们正在借助专利、著作权等一系列的知识产权手段,形成新的贸易壁垒。所以我们的商家必须要迅速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因为尽管现在似乎还有免费餐可以吃,但头上悬着的知识产权保护之剑,随时都有可能落下来。

  业界·声音

  以刘德华演唱会为开端,以后在杭州的现场演唱会,音乐作品表演权的免费餐都不那么好吃了。

  音著协杭州办事处首席代表施娟告诉记者,杭州办事处去年成立以来,做了很多工作,自今年四月份以来已对武林商圈、解百商圈的营业性场所进行了有计划地音乐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推进工作,目前除了针对营业场所进行背景音乐使用权收费许可外,对现场演唱会保护作品的著作权收费也将作为重点,纳入日常工作。办事处对音乐著作权有偿使用许可是依据演出法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按每场演出门票收入的7%付酬。但每场不得低于应售门票售价总额的2.5%。门票收入是指扣除演出场地费用后的实际收入。考虑到音乐著作权有偿许可在杭州还处在基础阶段,所以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收费额度。希望通过我们的工作能让商家合理规避法律风险,提高法律意识。使杭州的演出市场真正的合法化。

  免费餐眼看着要没了,演出商们抱什么样的心态呢?记者采访了一些演出商、文化经纪人。收费额度是否可以再小点?

  彭激扬(西湖之声主持人、文化经纪人,曾组织过张国荣、林忆莲、李玟等明星的大型演唱会)

  现在规定每场演出支付门票收入的7%作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使用费用,太高了,这样下去,办演唱会的成本越来越高,会让主办方感到压力很大。对杭州来说,收费额度是不是可以小一点?

  个唱要收费,那么“拼盘式”的演唱会是不是也要收?在台湾,一般是买唱片送演唱会的票,歌手也为歌曲的推广做了贡献,歌手和词曲作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建议一次性收费,然后规定使用的地点、时间和范围等。一个月后的演唱会我会主动交钱

  陈刚(星空间文化公司总经理12月3日周杰伦杭州演唱会主办商)

  在上海,为现场演唱会支付版税(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费),演出商已经很习惯,就像交税那样正常。但形成这样的氛围是有一个过程的。

  上海的收费一般一场演唱会在3至4万元。因为根据门票收入的一定比例估算付酬有一定的难度。杭州的情况我不清楚,好像还没有专门的机构在管理这个事吧。现在有了,那我们的周杰伦演唱会会去联络相应机构,交这笔费用的。按法律说的办但肚里有嘀咕

  余东(明盛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主办过刘德华、毛阿敏等明星演唱会)

  既然法律有规定,我们会遵守法律规定交作品使用费,但感觉上这笔使用费似乎应该由演员来出。如果演唱会票房好,这些费用我们承担起来会比较轻松,但是如果演唱会票房不好,可能就希望征收方给我们有一个余地,数额可不可有协商的余地,毕竟演唱会的成本已经很高了。另外,我很想知道,国外来的演出怎么收费,企业内部邀请明星搞的演唱会又该怎么收费。我有点担心成本太高。

  (文/本报记者李俏 杭州日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