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妹”海棠里店员工健康证不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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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8:04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李军)昨天,本报B2版《》一文见报后,读者反响强烈。卫监部门指出,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不办健康证易造成疾病传染,同时对消费者危害极大,其中“傣妹”火锅河西海棠里等火锅店将被立案查处。据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前天,该所执法人员来到傣妹火锅店河西海棠里1号检查时发现,41名从业人员中只有36人持有健康证,有5人未办理健康证。
卫生执法人员介绍,国家《食品卫生法》第26条特别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到各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品卫生法》第47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责令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傣妹火锅店河西海棠里1号的问题,卫生部门将予立案查处。 (编辑 草非)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邱建华 记者 李军)昨天,记者从鼓楼区卫生监督所了解到,近日该所对辖区内41家火锅店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卫生执法大检查,发现有7家火锅店67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位于和会街的南京酸菜鱼火锅总汇的卫生许可证已过期。41家火锅店所用的色拉油等油料,只有2家是从正规渠道购买,其余均是从其他途径购买的散装油。7家火锅店有67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证。 执法人员还发现,除好格餐饮有限公司等2家火锅店,持有市再生资源办公室核发的废弃食用油脂回收中转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回收外,其余多由私人回收。另有个别火锅店将泔水直接倒入下水道。 针对上述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对方立即整改。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