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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痛诉无良老板:女人怀孕后就像破抹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13:5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宝字骨头汤馆逼怀孕女工打胎的报道见报后,昨天又有几位曾因怀孕而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女读者来电诉说伤心往事。

  2002年3月份,邹女士到南京一家私营公司上班。今年1月份,邹女士怀孕了。7月底,她的手和腿浮肿得越来越厉害,医生书面建议她休息,并口头建议她休息直到临盆。8月2日,邹女士带着医生开出的休息建议单去找老板,请其批准三个月的假期。老板拒绝批准她
请假,声称只有临产半个月的时候才会批准她休息,如果她现在一定要请假那只有主动辞职。她拒绝提出辞职,但老板还是于8月3日勒令她移交了手头上的工作。被老板变相辞退以后,她没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一来她搞不懂相应程序,律师又请不起;二来她也耗不起那个时间;最后邹女士只能回到了六合老家。她认为,在不少私营、个体老板眼里,员工真的不过是个干活的工具而已。女工一旦怀孕了,干活能力自然下降,老板就会像扔破抹布一样,将怀孕女工辞退掉。邹女士向记者哭诉道:“女人怀孕难道是罪过吗?”

  林小姐曾在某公司技术部上班,在一般人眼中算是“白领”。2003年6月林小姐怀孕了。2003年7月,公司宣布技术部解散,所有员工予以辞退,要求他们自谋出路。林小姐向公司声明自己是孕妇,公司应该有所安排。公司却不予理睬。在劳动监察部门出面干涉后,公司宣布让林小姐去做清洁工,工资由做设计师时的3000元降到800元。因为与原来工作性质差距太大,林小姐没有接受。于是公司在9月以旷工27天为由,将她开除。

  跟邹女士不一样的是,林小姐被开除后立即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最后总算拿到了4万多元的工资与补偿金。通过这件事,林小姐深深地觉得,国家虽然对“三期”女工做出种种保护规定,可是一些私营、个体老板的这方面的法律观念简直就是空白。记者徐统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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