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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婚外情也为情债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14: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双方各有家庭,之前还签过“免责协议书”

  本报佛山讯 两名分别有家室的男女发生婚外情后,为了不干涉各自的家庭,签下一纸“免责协议书”。但不久后女方唐某怀孕,要求男方周某承担手术费以及营养费1万元。周某不允,唐某继而把他告上法庭追债。日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周某支付唐某5000元补偿费用。

  40岁的周某是一家小型企业的老板,25岁的唐某在一家企业做工,两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和小孩。2002年夏天,两人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之后,从此就来往不断并发展为情人关系。

  据唐某在起诉书上称,她与周某发生婚外情之后不久,在一次闲聊中表示大家在一起就图开心,最好以后不要影响到双方的家庭或者在经济上发生纠纷。双方事后签订了一份“免责协议书”。

  去年底,唐某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她断定腹中的小孩是周某的,于是立即将情况告诉了对方,周某当场告诉她要赶紧去处理掉,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处理怀孕的事情,唐某失去了工作,同时花了数百元进行流产等手术。期间,周某没有给予任何适当的照顾和安慰。身体康复后唐某去找到周某,希望对方承担一点精神上和经济上的责任。而周某却拿出当年两人签订的“免责协议书”,告诫她不要违反协议。

  唐某无法忍受情人的冷漠态度,于是坚持向对方提出索要一万元的失业补助、手术费和营养费。但是周某一口拒绝,反而指责对方不守信用。最终,在唐某再三交涉下,周某让自己的工人吴某为唐送去了5000元现金,并且与唐某补签了一份协议:“出于双方友情的考虑,由周某支付唐某一万元现金后,唐某不得继续纠缠此事。”双方还约定,其余的5000元择日支付了结此事。事后,周某又反悔不再承担其余的5000元补偿余款。唐某一气之下手持第二份协议书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日前,佛山中院经过终审认定:虽然双方的婚外情违反了社会道德标准,但就事后问题的处理所作的约定没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发生婚外性行为导致唐某怀孕,对此双方均有责任。对于唐某的损失,周某应承担一部分。第二份协议书合法有效,周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支付5000元赔偿款给唐某。(丁华 王宇 区慧妍)(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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