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进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登记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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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2:1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王丽)近日,记者从省劳动厅获悉,我省将加大力度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将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和媒体曝光等手段,严处事业单位拒不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不履行申报缴费义务或者故意拖欠失业保险费等侵犯职工社会保障权益的行为。 据悉,目前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和申报手续,并到地税机关办理缴纳失业保险费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参保
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工资基金使用审批手续的,事业单位必须及时填报《工资基金手册》中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记录”,并到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人事部门办理工资基金使用审批手续时,以此作为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