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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子女 出生不易成长更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4:40 北京晨报

  罚款之难:有人能缴有人想逃

  北京市对计划外生育的罚款都采取选最高标准,按10倍执行罚款。如果一个人年收入50万元的话,他将面临的就是500万元的罚款。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主要依据市
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非婚生婴儿父母的实际收入。

  据悉,北京市2003年城镇居民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3882.6元。参照这个数据,如果那高兴是非婚子,如果王圣元与高峰没有血缘关系,那高兴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数额为13882.6元;但若王圣元与高峰有血缘关系,这一数额将翻3至10倍。记者从北京市计生部门了解到的情况是,由于各区对计划外生育都有着严格的控制指标,所以对计划外生育的罚款都采取选最高标准,按10倍执行罚款。如果一个人年收入50万元的话,他将面临的就是500万元的罚款。(上述计算均参照边栏《北京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对那英这样的明星来说,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的罚款,虽然不是小数目,但她也许还是能够负担的。但对多数并不富裕的单身母亲来说,这笔巨资却让她们费尽心机。

  知情人士马女士告诉记者,不少外地来京打工的年轻女性,一旦发现自己怀孕又想留下孩子时,为了逃避按照北京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缴纳罚款,一般都会提前回老家或经济比较落后地区的亲友处等候生产。这样的话,即使被发现,按照首先发现地就地处罚、社会抚养费不重复征收的原则,所缴的罚款就会少得多。

  户口之难:排三五年常有的事

  据那英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介绍,因为是非婚子女,那高兴的户口还是个问题。据悉,王圣元的户口问题也没有提上议事日程。

  在我国,非婚生子的数量正在逐年增加。来自上海市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的数据显示,去年上海非婚生子女数达到43个,比2001年的18个净增130%。至于北京每年的非婚子出生的具体数量,北京市计生委的有关人员称,他们并没有做这方面的专门统计。

  其实,非婚生子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最切实困难,就是取得合法的社会身份,也就是上户口的问题。

  据知情人士马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各区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计划外指标也不一样,排上个三五年是常有的事情,排上十年八年也很难说。缴完社会抚养费,等到计划外生育指标后,非婚子还必须得同未婚妈妈进行亲子鉴定,然后才能“认祖归宗”上户口。

  选择之难:未婚生育目的各异

  有消息说,那英现在一切以孩子为重,不打算和高峰结婚。而王纳文则表示,她是在怀孕之后惨遭抛弃的,现在打官司是为了维护孩子的权利。

  其实,不论基于何种想法,在中国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选择未婚生子都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据记者调查,非婚子来到这个世界的原因大致分为四种:

  延续香火:已婚男人希望同居的女性为其继承香火,这种情形一般发生在“二奶”身上。

  以子要挟:与已婚男人同居的女性怀孕后未告诉对方,为要挟对方同自己结婚或达到别的目的,悄悄生下小孩。

  事出意外:男女同居、怀孕、生孩子后,却因种种原因最终没有结婚,女方随后成为独身母亲。

  就想独身:未婚女性没打算结婚,而是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成为独身母亲。这些女性有一个共性:受教育程度比较高,有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有稳定和可观的收入。

  在北京,独身妈妈越来越多。不少年轻女性怀有“不想结婚,又希望享受身为人母的幸福”的思想,并且正在将这样的思想变成行动。

  北大医院负责试管婴儿技术的李晓红教授表示,做“不婚妈妈”对技术的要求并不高,北大医院已可以成功实施第一、二、三代试管婴儿手术。每年都有四五位女士专程找到医院,要求通过试管婴儿技术使自己成为母亲——当然,孩子的“父亲”来自“精子库”。

  观点交锋

  非婚生育:

  该保护还是该限制

  支持

  不婚者也有生育权

  法律:不婚者的生育权也应保护

  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刘林平副教授指出,我国以往的法律都规定生育权只能通过婚姻实现。但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从全球状况可以看出,今后不结婚的人会越来越多,如何保证这部分人的生育权是一个意义重大的社会问题。

  伦理:非婚生育未必有非婚性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段成荣认为,以前人们反对非婚生育,其实反对的是非婚性行为。一个妇女如果非婚生育,则说明她一定有婚外性行为或婚前性行为。但现在科学技术已经发展到生育不需要“性”了,人们可以通过体外授精、试管婴儿技术来完成生育。非婚生育不再必然是非婚性行为的结果。

  人口:未婚生育不会造成人口增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研究员张翼认为,未婚生育是社会在现代化和自由化程度中必然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对城市而言,在实际生育率远远低于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未婚生育不会造成人口的增长。

  反对

  非婚子将会很受伤

  法律:继承权、抚赡养权等争端将在随后出现

  博强律师事务所的刘林平律师告诉记者,从法律的角度看,非婚子还将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非婚母亲”在孩子尚未成人时意外死亡,孩子该由谁抚养?孩子今后是否该履行赡养其生理父亲的义务?这些矛盾若处理不当,相关的知情权、继承权、抚赡养权争端将在若干年后出现,届时纠纷将层出不穷。

  伦理:剥夺了孩子应当享有的健康成长的权利

  有专家从伦理的角度否定“非婚生育”现象,认为“非婚生育”的母亲在客观上剥夺了孩子应当享有的健康成长的权利。他们认为,父母的双重影响,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至关重要,也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其心智发展才能趋向健康,人格发育才能趋向完备,人生历程才能趋向完整。

  心理:非婚子易出现性别错乱、人格偏差

  心理咨询专家朱美云明确指出,非婚子易性别错乱,产生异性癖,男孩子易缺乏阳刚之气,人格发生偏差。此外,儿子可能形成恋母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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